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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法院:人民陪审员上岗后首次参与庭审

  发布时间:2005-05-09 10:58:39


    按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从今年五月一日起,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将走上法庭,行使与法官相同的权利。

    今天是五一长假后的第一天,也是人民陪审员真正走上法庭的第一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9:30开庭审理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也正是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首次参与庭审的案件。

    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何水清是来自郑州晚报社的一名编辑,自从4月下旬得知自己被随机选出作为首位参加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何水清就非常激动。何水清参与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农村的相邻关系纠纷,原告因为被告家的厕所和猪圈修建在自己家门对面,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出行,要求对方拆除,而被告基于同样的理由提出了反诉,要求原告也要拆除家中的厕所。何水清接到法院通知后就立即来到法院,详细翻阅了卷宗,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庭审调查的提纲和合议庭成员交换了意见。具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何水清结合自身阅历,提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该村的村规民约对于村民每家每户厕所的建筑地点有无约定?原被告建厕所的地点是否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等等。

    为了配合法院工作,充分显示法庭审理的严肃性,今天上午走上法庭的何水清一身灰色西装,着衬衣打领带,整洁大方。庭审中,何水清与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庭审调查质证、询问证人、主持调解均做得有条不紊。为了使庭审调查更加清晰明了,何水清专门用小黑板绘制了原被告家相邻关系的现场勘验图,现场情况从图上一目了然。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休庭合议,最终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裁定驳回被告的反诉。庭后合议庭法官谈到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时说:“人民陪审员制度不再只是一纸空文,过去那种把人民陪审员当“花瓶”,“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今后不会再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主要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使法官听取来自业外人士的意见。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客观上会对法官形成一种监督和约束。今天的庭审中何水清同志的参与,对于我们审理案件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完全达到了这种目的。”

    何水清谈到自己首次参加庭审的体会时说:能够作为新选任的第一位走上法庭的人民陪审员,我感觉到非常激动。这里面有一种光荣感和使命感。我想,既然我现在是一名人民陪审员,我就要尽全力把这个工作完成好。今天的庭审使我认识到,要做好一名法官真的不容易,短短的庭审我就有两次疏漏,但是我相信,下一步,我一定会做的更好,我愿意为我国的法制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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