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假玉牛、一个玉扳指,成本不过一元钱,只因是“民工”声称从工地挖出,经路过的“文物专家”鉴定为“汉代文物”后,就能卖出数千甚至上万元的天价。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依法审结了被告人郑拉子、姬广寒、姬广永、陈节良、姬玉玺、姬永辉合演双簧利用所谓从“工地”挖出的“汉代文物”进行诈骗一案,6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被告人郑拉子、姬广寒、姬广永,陈节良、姬玉玺,姬永辉等十余人均系河南省夏邑县农民或者无业人员,他们以几元钱的价格在老家购买了一批“玉牛”、“玉兔”、“玉猴”等石制假玉器后,开始诈骗作案。在这个骗局中,他们分工明确,或三四人结伙作案,或者七八个人合演双簧。以车站附近旅馆为落脚点。作案地点选择以郑州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地方,物色好目标后,将其带到事先约好的地点,实施诈骗。诈骗目标多选择在外打工返乡在郑州转乘汽车回家的县区人员,特别是以老年人及女青年为主。先由二、三人到车站物色目标,与受害人拉同乡,套近乎,并称有车在某地方接,一同回家,以此骗得受害人信任。在诈骗地,一骗子充当“民工”假装上前问路,称自己在工地挖到几件文物,怕老板追回,没要工钱就跑了出来,现在身无分文急等钱用。这时充当接车司机的骗子假装仁慈,给了“民工”一些钱物,“知恩图报”的民工随即送上小玉器后离开。恰在这时,充当“文物专家”的骗子这时假装上前问路,并表明自己是鉴定文物的“文物专家”,接车司机就请“文物专家”鉴定玉器。“文物专家”称,此物为汉玉,属于“汉代文物”价值连城,愿出高价购买,并问还有没“宝贝”。看见受害人有点心动,接车司机就私下和受害人商量,两人一块买下“民工”的“宝贝”后再卖给“文物专家”。当受害人拿着“宝贝”找“专家”变卖时,发现“专家”“接车司机”“民工”早已不见踪影。他们的诈骗流程是:第一步:在郑州火车站附近,骗子和老乡套近乎。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骗子就拉老乡去坐票价便宜的返乡长途车。第二步:“民工”问路,骗子慷慨资助钱物,“民工”报恩,送上从工地上挖出的玉器后离开。第三步:“文物专家”问路,鉴定玉器为“汉代文物”,愿出高价收买。骗子和老乡找到“民工”,买下“文物”。第四步:受害人拿“文物”找“专家”变卖时,发现上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初,被告人郑拉子、姬广寒、姬广永、陈节良、姬玉玺、姬永辉伙同老乡梁朝平、梁朝伟、张华、姬玉宝、付英明、姬广超、姬生军、(7人均另案处理)预谋用假“玉牛”、“玉兔”、“玉猴”等石制假玉器进行诈骗作案后从洛阳乘火车窜到郑州,采用“民工”问路、“文物专家”鉴定等双簧手段,于2004年3月29日至2004年7月2日,在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与颍河路交叉口,以买卖“玉器”为名合伙诈骗受害人周某现金2500元。在中原区文化宫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门口,合伙诈骗张某现金19000元、飞天龙F938手机一部、普天牌手机一部、天山雪莲药材四盒、雪莲王香烟四条、红河香烟二条、果品七公斤、密码箱一个和军装等衣物。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价格鉴证:飞天龙F938手机价值1512元,天山雪莲药材四盒价值200元,雪莲王香烟四条价值400元,红河香烟二条价值200元,果品七公斤价值400元,以上物品共计价值2712元。在嵩山路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南角工商银行门口,合伙诈骗崔某现金6000元、东信890B手机一部、白金戒指一枚、精装雪莲王香烟二条、简装黄雪莲香烟二条。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价格鉴证:东信890B手机价值1300元,白金戒指价值380元,精装雪莲王香烟二条价值200元,简装黄雪莲香烟二条价值30元,共计价值1910元。在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天下路交叉口,诈骗于某现金8800元。在郑州市中原区岗坡路与华山路交叉口附近,合伙诈骗党某现金12300元、波导V18手机一部、精装红塔山香烟一条后,乘坐姬广寒、梁朝平接应的车辆逃离。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价格鉴证:波导V18手机价值1292元,精装红塔山香烟一条价值95元,共计价值1387元。共计诈骗5名受害人价值54609元的钱物。其中被告人郑拉子参与作案3次,诈骗数额为43309元,被告人姬广寒、姬广永各参与作案3次,诈骗数额为24097元;被告人陈节良参与作案1次,诈骗数额为21712元;被告人姬玉玺参与作案2次,诈骗数额为11300元;被告人姬永辉参与作案1次,诈骗数额为8800元。2004年8月21日,被告人郑拉子、姬广寒、姬广永、陈节良、姬玉玺、姬永辉被依法批准逮捕。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拉子、姬广寒、姬广永、陈节良、姬玉玺、姬永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办法,先后分别结伙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姬广永、姬玉玺、姬永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另被告人姬玉玺、姬永辉已将赃款全部退回,故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陈节良将部分赃款退回,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拉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姬广寒犯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姬广永犯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陈节良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姬玉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姬永辉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此,法官向广大市民提个醒,街头诈骗方式多种多样,但共同的一个特点就是以骗钱为目的,而上当受骗的大多数人都是心地善良和爱沾便宜的人。所以,为避免上当受骗,人们应禁忌5种不良心理和10种诈骗类型,就可以预防受骗上当。
5种不良心理是:1、贪财心理。2、盲目从众心理。3、封建迷信心理。4、盲目善良心理。5、以貌取人心理。
10种主要类型是:
1、迷信型。这类诈骗大都发生在农村,作案人抓住有些人思想愚昧、崇尚迷信的心理弱点,打着算命、卜卦或相面的幌子,经常活动在集市或乡镇街道上。袭击的目标多是文化层次低、见识少的农家妇女。作案人员以相面、卜卦令你上钩。
2、玩古型。这类诈骗主要利用人们想巧点子挣钱的心理,多以“老头票”、铜钱、古董、古币等古物为诱饵。作案者一般3-4人,一人充当卖主,几人扮演买主。
3、玩假型。这类诈骗多发生在街头巷尾的路面上,作案人常用的诱饵是假首饰,假金戒指、假金项链等,作案人见到你朝他走来时,趁你不注意,将以上某种物品扔在能让你看到的地方,在你发现准备捡起来时,他便同时弯腰和你争取,并声明此物是二人同时看到的,随后便夸此物品如何好、如何贵重等等。当你对物品产生兴趣后,他便开始和你谈判说:“此物是咱俩看见的,俗话说,见见面,分一半,此物品能值很多钱,因我没带钱,你付一半钱,物品就归你了!”这样,往往会让你认为,自己付一半钱就能得到一样贵重的东西,真是便宜极了。于是,便心甘情愿地支付了一半钱。但结果是事与愿违,自己花了几百元、上千元买来的“便宜”保证全是假货。
4、赌博型。这类诈骗多出现在汽车站、公园、街头等人员较多的地方,而且多用扑克牌、象棋或作赌具,以是否猜准牌或输赢为赌码,由一人设局,几个同伙轮番上场下注,并屡屡赢钱,主要是演给围观者看引人上套的。直到让人看了感觉到不来几把好像见了钱不捡一样,自觉地从腰包里往外掏钱时,几人才停场。
5、乞讨型。这类诈骗的作案人多是女性和少年,有的妇女化装成尼姑,走乡串门,穿梭街头,以行善化缘为幌子,以建庙、建尼姑庵为诱饵,诱引善良的人们“行善积德”,捐助钱财,使好心的人上当受骗,这种诈骗多在汽车站。
6、婚介型。这类诈骗以大龄征婚妇女或男子为行骗对象,诈骗中夹杂着情感欺骗的手段。嫌疑人以征婚为由寻找个体经商的、略有积蓄的大龄女(男)性,交往一段时间取得对方的好感后,借口倒卖一批金沙或干一宗很挣钱的买卖缺乏资金,要求对方出部分资金,获利后平分。被骗人大多出于情感因素或利益考虑将或多或少的现金交给嫌疑人之后,嫌疑人便杳无音信了。
7、经济型。这类诈骗犯罪有以下五种伎俩进行诈骗:推销高利润项目非法集资法,兑换外币法,买卖文物、玉器法,买卖药材法,介绍做生意法。
8、借用型。这类诈骗犯罪多发生在刚取得信任的陌生人之间。作案人先和你闲聊,待取得你的信任后以手机没电或出去办事为由,要求借用你的手机或摩托车用,待你还没醒悟过来时已经逃之夭夭。
9、冒充型。该类诈骗犯罪分子往往冒充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常见的有冒充国家干部,以给人办事为名收取好处费;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检查人民币号码为由,利用手彩方式行骗;冒充煤气公司、电力公司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收费或推销物品等。
10、中奖型。这类诈骗多发生在路边小卖部,作案人以买某种香烟中奖的方式,使你信以为真,然后以低价转卖,自认为有利可图的店主往往就上当受骗。近来还出现了利用手机短信中奖法、以假奖票参加福利彩票现场抽奖活动中奖法等新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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