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朋友们,在今天的老人与法节目里,给大家讲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为孝顺九十多岁的老母而引发一场官司的小故事。
2005年4月27日,郑州高新区法院经过多次调解,终于解决一起因酒店老板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在相邻房主的墙上打烟洞的纠分案,被告的酒店老板于向权经过一年多的僵持,终于同意了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与原告王老太太达成的协议,并因自己的过错赔偿王老太太3000元损失。
说起该案的来龙去脉,还得把时间追溯到2003年。这年初,六十多岁的原告王老太太为把在北京居住、已90高龄的老母亲接到身边,找一处安静的地方让老母安渡晚年,就通过按揭贷款14万元,在郑州市郊的一个小区购得一处由物业公司建的楼房,并又花了近5万元将内部装修了一遍。这样,该房子真可为锦上添花,漂亮美观。再加上周围环境阔气、安静,真让他们全家既高兴又满意。一切收拾妥当后,王老太太和其丈夫于2003年11月赴北京探老母,并决定住一段时间后,带老母回到郑州来买的新房里住。然而,当一个月后,即12月中旬他们高高兴兴赶回来居住时,一下子被新房的现状给弄蒙了。原来,12月8日,上述物业公司私自同意楼下开酒店的老板于向权,在王老太太家的墙壁上打烟洞。致使王老太太家里不仅到处充满了有毒的油烟,而且,新房的客厅、窗户都被油烟熏的没了眉眼。为此,王老太太于将酒店老板于向权告到了行政执法局。当日下午,在行政执法局的干涉下,强行将酒店的烟囱拆除。但是,酒店造成的损失不愿赔。无奈,王老太太只好向辖区的郑州高新区法院递上了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为自己做主。
受理该案后,针对本案当事人的诉讼理由,郑州高新区法院的办案法官认真进行了审理,并多次到现场和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最终在确定原告王老太太诉讼理由成立的情况下,为了和解双方当事人多天来所积聚的怨气,达到打官司不丢感情的目的,又从社会安定、邻里友情等方面数遍对当事人说服开导,终于使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于向权于2005年4月底前支付原告王老太太赔偿款3000元;其他损失原告自行负担;此后,原、被告双方不再为此问题发生任何纠纷。
二、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原告王老太太自愿负担。
就此,这起六十老太为孝顺九十老母而购买房屋引发的纠纷案终将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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