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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警察竹卫东的嫌凶一审被判死刑(附图)

  发布时间:2005-04-27 15:43:01



    3月23日傍晚,在与穷凶极恶的持刀行窃歹徒激烈搏斗中,英雄竹卫东壮烈殉职,犯罪嫌疑人康战国当晚即被抓获。郑州市检法部门随即启动司法程序。4月27日上午9时30分,郑州市中级法院将在可容纳300余人的大审判庭,公开审理康战国涉嫌抢劫一案并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康战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康战国与郝明彦、卢新全、张勇军(三人均另案处理)共同预谋来郑州盗窃。2005年3月23日上午11时许,四人从原籍焦作来到郑州,先后在501路公交车上及火车站附近伺机作案,均未得手。当日18时许,被告人康战国及郝明彦、卢新全、张勇军四人在郑州市福寿街金林商场门前的公交车站处扒窃他人手机时,被执勤的郑州市公安局反扒警察支队民警竹卫东等人发现,竹卫东等人立即实施抓捕。被告人康战国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竹卫东左胸猛刺一刀后逃跑。竹卫东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刑事技术鉴定,竹卫东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破心脏及主动脉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报告人康战国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康战国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康战国抢劫犯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提请依法惩处的理由充分,应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康战国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的事实存在,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人康战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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