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法院而言,调研工作是搞好审判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办案是为人民服务,搞调研同样也是为人民服务。它不仅仅是审判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实践活动。但当前对调研工作仍然有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和实践中的疏于管理现象,有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很多法官甚至一些领导都认为,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和执行,只要办好案、执行到位,就万事大吉。调研工作可有可无,不仅调研成果数量少,调研精品更是少之又少;
(二)重审判轻调研的观念仍然存在。长期以来,法院干警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存在“重审判轻调研”的思想,许多调研能力很强的法官也拒绝或者索性放弃调研;
(三)部分法官调研水平偏低。调研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部分法官只注重业务能力的强弱,不注重调研能力的提高,即使胸中有物,表述能力差,难以形成文字;
(四)审判与调研两张皮。信息渠道不畅通,大多数法院从事调研工作的人员长期在研究室工作,缺乏审判实践经验,不能达到调研工作所必需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闭门造车,使得理论和实践很难相结合,影响调研成果;
(五)调研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额外负担过多。由于研究室工作的特殊环境,许多调研人员除了调研工作,还从事着与调研无关的额外工作,变成“全能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调研的质量和水平。
二、几点建议
对如何真正发挥调研工作的功能,提高人民法院的调研工作水平,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上级领导了解、掌握法院工作的信息渠道。从审判一线挖掘材料,经过整理后的调研文章,也是下级法院接受上级领导、监督和支持的重要渠道之一;二是本院领导决策的必要助手。通过调研的方式,发现比较普遍性的问题,并提出意见或措施;三是促进审判工作的动力。结合审判实践,剖析典型案例,对审判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或新问题进行调研,对指导审判实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四是提高干警素质的良好途径。从事调研就必须深入实际,注重学习,从而有效提高自身素质。
(二)科学组织,确保调研工作正常开展。坚持审判与调研并重的指导思想,努力把调研工作做深做细。领导应亲自抓调研工作,亲自动手撰写调研文章,以此提高干警对调研工作的认识,从而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加强学习,培养高素质的调研队伍。从事调研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水平、丰富的审判经验以及扎实的写作能力,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工作上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注意平时知识的积累,写作时应站得高,看得远,紧扣主题,注重效果,保证调研的及时性。还应倡导法官在研究案情的同时,结合自己所办的案件,认真撰写论文或宣传调研文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精心选题,充分发挥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注重挖掘、编写、撰写有事实、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题材,要从群众对司法工作最急、最盼、最忧、最怨的问题入手,围绕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进行全方位的调研,题目要有一定的针对性,不能脱离法院工作实际,这样才能达到指导与服务审判工作的目的。同时,还要在经费上,保证法院重点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沟通,构建良好的信息调研网络系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同时将调研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通过院务会、通报等方式予以落实。如我院对2005年调研工作的安排,就规定党组成员每年必须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文章,普通干警必须完成一篇调研文章的硬任务,超额完成任务的重奖,不能完成任务的重罚,评先与福利都将受到影响,最大程度调动干警调研的积极性。
(六)强化管理,促进调研工作规范化。提高调研水平,就必须使其更加规范化,确保调研不断出成果,不断有新创意。在这方面,我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坚决落实调研任务,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动手搞调研。二是对工作中重大活动、重要情况、重大成果等采用特事特写的方式,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进行创作。如组织撰写的关于“三高机制”的调研报告、涉诉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执行工作的经验材料等6篇文章先后被上级法院转发交流,并作为工作经验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进行推广。三是实行调研量化考核标准,加大奖励力度。我院规定凡在报刊等媒体上发表的文章均按一定比例进行重奖,以此来改变干警过去对调研任务消极应付的思想,充分调动干警搞调研的热情和积极性。四是把调研成果作为提拔重用的必要条件,拟提拔的人员无调研成果、未发表论文与调研文章的,实行一票否决,失去晋升机会。2004年,我院共撰写149篇调研文章、86篇案例编报,调研工作更是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省级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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