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求全院广大党员强化“五种意识”,为群众服务,促进惠济经济快速发展。
强化提高自我、超越自我的学习意识。高度重视学习,把学习作为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追求进步的阶梯,作为健康生活的标志,争做掌握先进知识的模范,争做运用先进手段的模范,不断提高学习动力,把惠济区法院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的党组织,把惠济区法院建设成为学习型法院。强化艰苦奋斗、服务大众的宗旨意识。用艰苦奋斗精神净化灵魂,鼓舞斗志,监督行为,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于实际工作的始终,经得起权力、金钱的考验,时刻居安思危,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求真务实、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事事处处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带动和影响周围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强化 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树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好自我约束关,正确处理好自我约束的创新意识。敢于面向未来,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跳出原有的思维定式,着眼于未来和新的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多想新点子,多出新思路,多创新经验,奋发进取,开创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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