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购买假帀发大财,不料反中了贩假者的“圈套”,十万元现金仅“兑换”假币4700元,既丢失钱财又触犯了法律。4月14日,被告人刘某以涉嫌购买假帀罪被检察机关公诉至金水区法院。
32岁的被告人刘某,是辽宁省抚顺市无业人员。今年1月份的一天,刘在长沙火车站认识了一个自称叫“叶云涛”的人,叶吹嘘自已能帮刘找一个挣钱的门路,并给刘某留下手机号码,要求保持联系。临近春节的前几天,二人电话联系后,刘某如约来到郑州,在一酒店内叶将刘某介绍给一个自称叫“二哥”的人,并拿出几叠50元假币让刘某购买,声称二十万元真币可以购买假帀七、八十万元,刘某于是为之心动,遂返回原籍,向亲朋好友借了十万元现金。2月18日,刘某携带现金十万元从原籍来到郑州,当晚十时,在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绿茵阁”咖啡厅,刘某将10万元现金交给“二哥”,“二哥”给刘某一个箱子,说箱内有四十多万元假币。当刘某带着箱子乘出租车走到郑州市东明路,打开箱子一看傻了眼,箱内虽有一梱梱的钱,可是每梱钱只有两张50元的假币,假帀共有4700元,其余均为白纸。自觉上当受骗的刘某,一怒之下,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如实交待了购买假帀上当受骗的经过。后公安人员带刘某到““绿茵阁”咖啡厅”抓捕贩假币的叶某二人时,二人已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帀罪。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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