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二七区的市民霍先生在药品超市购买了两盒“高丽参”,服用后感觉不适,后得知该药系假药,4月8日,他一纸诉状将郑州健康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购药款792元,支付十倍赔偿金7920元。
霍某诉称, 2003年4月5日,他在媒体上看到被告所做的宣传广告,称其是全省首家超大规模的药品超市,品种齐全,降价45%,并承诺假一罚十。4月17日,出于对该药品超市信任,花了792元购买了两盒标示大韩民国烟草人参公社出品的“高丽参(正官庄),在服用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停止服用。去年4月份,从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得知该药为假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诸法律,讨一个公道。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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