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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乡长冒充中央电台记者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05-04-12 14:55:03


    以能帮人在广播电台上发新闻稿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唐某,4月11日,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唐某捕前系河南省西峡县根寨乡一名副乡长, 去年8月份,唐用盖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部”印章的空白纸,伪造了一份“中央电台声明”,内容为“河南各基层单位(或通讯员同志):经研究决定,我们同意聘请国家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杂志社记者唐某同志为我台新闻节目部驻豫组稿联络处主任,有关河南基层或通讯员同志需在我台播发新闻稿件,具体工作可直接与他进行联系,特此声明!”。之后,唐某以郑州市经三路天翔大厦531室为联系点,将“声明”及个人地址、联系方式、私人工商银行帐号邮寄或传真至全省各地有关单位,假冒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部驻豫组稿联络处主任身份,致电河南省各县国税局,谎称自已有渠道可以帮助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国税方面的新闻稿件,以一篇稿件收取100元至300元费用不等的方式进行诈骗骗取他人钱财。经查证,唐某先后骗取汤阴县国税局李某、西峡县国税局王某、确山县国税局彭某、安阳县国税局张某、泌阳县国税局牛某等人现金4300元。同年12月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河南记者站接接到群众反映后,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归案后,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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