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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意外身亡,旅行社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05-04-08 15:54:40


    法院判决:旅行社未尽谨慎注意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家住郑州市政六街的离休老干部崔某旅游时不幸身亡,引发了一场旅游官司。日前,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河南海峡旅行社赔偿死者家属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抢救费、法医检查费共计11699.4元。

                                   景点身亡

   2002年7月12日,崔某与河南海峡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参加由旅行社组织的大连一旅顺一青岛七日游,时间自2002年7月14日至20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其他相关事项。7月16日上午10时,崔某在旅游景点之一的旅顺白玉山索道进站处等候揽车时突然倒地死亡。经当地“120”急救后,诊断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为:心梗?。事件发生后,崔某的三个儿子赶赴旅行处理此事。

                                     曲折诉讼

    同年11月14日,崔某的三个儿子作为共同原告以旅行社侵权为由向郑州某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抢救费、丧葬费、交通费等费用,被法院以提交的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去年7月2日,三原告又以被告违约为由,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抢救费、法医检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5万余元。旅行社辩称,三原告就其父死亡赔偿一案已经法院审理,不应再以同一事实提起死亡赔偿诉讼,请求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判决赔偿

     金水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三原告曾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现又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本案三原告之父崔某与被告签订旅游合同,双方即形成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即负有保障三原告之父人身安全的义务。因崔某死亡原因不明,不排除意外死亡的可能,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过程中,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诉讼请求,因该部分请求属于侵权责任赔偿的范畴,而原告选择的是违约之诉,故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依照《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法律链接: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辩析:

    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多发生在使用生产或销售不合格的产品以及运输、医疗、餐饮、娱乐等消费服务领域等,当事人在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后,往往面临着如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问题。正是存在着违约与侵权竟合的情形,起诉讼方式选择具有了特殊性。 两种不同的诉讼法律依据是不同的,两种诉讼除了都要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外,违约之诉还要依据《合同法》,侵权之诉根据侵权行为性质的不同要适用不同的侵权行为法,等等。

    2、两种不同的诉讼可以获得的赔偿范围不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责任的范围以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限,也就是说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提起违约之诉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而且可以要求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违约之诉不能够提出精神损害请求,为什么呢?因为合同在订立之时,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合同违约可能会发生的后果。即使说违约者他不履行合同,那么给守约方也不会造成心理上面的负担和损失。侵权责任是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失,那么这个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主要是对他人的财产进行一种恢复性的补偿,和对他人的人身损害进行一个恢复性的补偿。侵权之诉,可以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在里面。因为侵权行为不单是对受害人的财产和人身造成了损害,而且对受害人的心理也造成了一种创伤。提起侵权之诉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各种财产损失而且可以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3、如何选择诉讼方式。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对受害人利益保护的不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选择和判断究竟该追究哪一种责任,追究何种责任为好,第一,要看这种追究对自己受到损失的权利恢复能不能够到位,也就是看是否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第二,要考虑追究对方责任时的时效期间。追究责任不同,期限也不同,提起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而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是一年。第三,应当考虑的是举证的难易程度。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指赔偿损失这一责任形式)包括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两种诉讼都要围绕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因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两种诉讼需要的证据也就不同,举证的难易程度也就不同。《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当侵权和违约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只能主张其一。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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