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原区法院:签订廉政责任书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发布时间:2005-04-06 13:29:05


    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院长与副院长,每一名干警都与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指出,作为法院干警,本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完成《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各项任务,保证:认真遵守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转变审判作风,提高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水平;不私自会见当事人及代理人、辩护人;不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吃请、送礼、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若发生贪赃枉法等不廉洁事件,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主动接受组织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纪律规定进行的追究。

    此举,有效的规范了每一位干警的行为, 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