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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脑盗钱财 “网络高手”落法网

  发布时间:2005-04-05 15:21:32


    利用网络破解银行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窃取他人钱财,不料被失主网上发现 ,遂报警被抓。日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我市首例网络盗窃案进行了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现年17岁的被告人宋某,案发前正在自学计算机专业,去年12月17日晚,宋某在家上网时,无意中发现失主程某的身份证号码,于是就试着用程某的生日日期做密码,进入网上银行搜索,发现程某有一笔一千元存款,遂产生占有念头。同年12月17日、18日,宋分四次将款转移到自已的银行帐户卡上。12月20日,失主程某登陆网上银行,发现自已的一千元存款莫名其妙地被转入宋某的银行帐户,遂报案,后经郑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勘查,认定系被告人宋某所为。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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