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谢建贻、梁永权、黄学良、陈启洪、陈明全、扬红霞、张颖晖跨省票据诈骗案。这是一起典型的银行内外人员勾结的团伙诈骗案例。涉案金额1、3亿元,至案发尚有6千余万元未能追回。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11月,谢建贻(珠海实力集团公司董事长,另案处理)、黄学良(建行珠海分行丽景支行行长)、陈明全、陈启洪、梁永权与扬红霞(工行河南分行经纬支行副行长)协商做商业汇票贴现回购一事。因珠海分行没有授权丽景支行做商票业务,黄学良就与谢建贻预谋私刻珠海分行、丽景支行公章,黄学良为此提供了公章模本等。2003年2月谢建贻等带着盖有假章的5千万商业承兑汇票来到郑州,扬红霞看后说是假章,梁永权便又指使他人刻了一枚。扬红霞在明知该汇票系伪造的情况下,仍将此笔业务介绍给工行新乡分行,因手续欠缺后被拒绝。之后扬红霞又将该笔业务介绍给工行郑州华信支行客户部经理张颖晖。张未经详细核对就于当天办完了全部手续,2003年4月1日得款当天,4940万元就被转移到扬红霞预先开好的丽景支行在政一街支行的帐户上。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3年4月上旬,张颖晖告诉扬红霞想为其姐夫融资。扬让梁永权和谢建贻再做一笔8千万的商票回购业务。谢指使他人私刻了四套假公司印章,梁永权伪造了8千万元的承兑汇票。张颖晖明知梁永权不是银行工作人员,而直接就把梁填写8千万汇票予以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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