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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50名陪审员“五.一”上岗(附图)

  发布时间:2005-03-30 17:03:46



区人大主任颁发人民陪审员任命书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任命等环节,日前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首批人民陪审员产生。金水区法院通过宣传动员、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并公示、提请任命五个步骤,历时2个多月的时间,首次选任了50名人民陪审员,来自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医疗、科研、新闻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等基层单位;陪审员中既有普通群众,也有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建会员、民盟盟员、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人士,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文化程度较高,硕士研究生6人,本科学历27人,大专文化程度17人。社会职业和生活阅历各不相同,专业范围涉及法律、教育、经济、工会、妇联、新闻等多种领域,大多数陪审员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有的长期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丰富的社会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通过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使一批能代表人民群众的陪审员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对增加法院办案透明度,更好地行使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和司法作用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五.一”正式上岗,任期五年。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务期间将按照法定职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享有与合议庭法官同等的权利,与法官们共同承担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审判事业。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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