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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36名人民陪审员获人大任命

  发布时间:2005-03-30 14:59:59


    3月29日,在新郑市第2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新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的36名人民陪审员全部获得任命。

    通过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使他们有了行使审判权的合法身份,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和参与审判活动的积极性。新郑法院对选任的陪审员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人民陪审员职业的内部监督机制,要建立人大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等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把监督寓于人民陪审员职业化建设的全过程,要通过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在审判中接受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审判,真正把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据悉,为了使他们更好地行使审判权,新郑法院将针对人民陪审员的文化层次、专业水平不同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和能力教育,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学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于4月份全部参加省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通过开观摩庭使人民陪审员尽快能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审判事务工作。同时,对陪审员给予经济补助,以保障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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