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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300名政法干警联手“拔执行钉子”

市委强力支持 政法委具体组织

  发布时间:2005-03-28 09:21:24




    2005年3月23日上午10 时,2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云集河南省新密市牛店镇张坡村养钱池煤矿,一场由市委领导重视、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法院组织,公安、检察、宗教以及镇政府等部门配合的一起强制执行行动 拉开了帷幕。就是在这个小小的村办煤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先后在2月1日至18日两次正常执行时均遭到以被申请人王松臣为首的100多人的围攻,并于18日下午率众冲击法院办公场所……

    2005年3月22日上午,听完法院院长靳凤英关于王松臣利用民族关系两次暴力抗拒法院执行,并纠集100多人冲击法院办公场所的汇报后,中共河南省新密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并当场表态:对抗拒执行和暴力抗法者必须采取高压态势、从严惩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确保这次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市委副书记董焕德要求由政法委牵头,成立专案指挥部,法院院长靳凤英任指挥长,政法委副书记、检察院副检察长、公安局副局长、 牛店镇副镇长为副指挥长,并由市宗教局局长配合指挥部工作。这次执行行动共调集政法干警达300余人。其中包括从郑州中院法警支队,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二七区法院、新郑市法院、荥阳市法院和登封市法院调集的司法警察近百名,以及60名公安干警,由4名检察官现场监督执行。由于这次行动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警力充足,措施得力,被执行人方主动配合执行,没有再次出现过激行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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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新密市牛店镇张坡村的养钱池煤矿,是该村的村办集体煤矿,该矿原承包人是王松臣,2001年12月该村村民赵怀亮与村委签定了五年的承包合同。后王松臣以在其承包期间投入40万元资金没有解决为由,要求对该矿的西井进行承包经营,赵怀亮对此予许默许。2003年10月省政府对小煤矿验收,赵怀亮催促王松臣搬离该矿,王松臣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予搬离。新密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判决王松臣停止对该矿的占有。王松臣不服,遂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5年2月1日,执行局执行二庭10余名执行干警在依法执行赵怀亮申请执行该案时,被执行人王松臣纠集150余人,分乘10多辆汽车赶到执行现场,手持铁锨,木棍等器械对法院执行人员围攻谩骂,时间长达两个小时之久。18日,当法院再次组织干警执行时,又遭到以王松臣为首的200余人的暴力阻饶,并对执行干警进行围攻、谩骂和威胁,并叫嚣:“法院人赶紧滚开,否则砸车,打人!”中午,执行人员被迫撤离执行现场!……下午四点钟,王松臣又纠集近百人,其中还组织了部分回族群众冲击法院办公场所,在法院办公楼四处寻找上午参于执行的干警,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秩序,侵犯了法律的尊严……

    编后语:

    长期以来,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难题。其中性质最为严重的就是那些法制观念淡薄、在地方上有一定势力的“钉子户”,他们往往采取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甚至围攻、谩骂、欧打法院执行干警,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中共中央在1999年就针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下达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11号文件,之后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检察部门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和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有关文件。新密市人民法院这次成功执行王松臣一案再次表明,有上级法院支持,有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再顽固的“钉子”也会被拔掉!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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