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岗位实际联系起来,为使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巨大的工作热情,促进公正高效,该院在3月12日邀请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合振作专题报告,为全院同志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吴院长以《天理、国法、人情》为题目,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新时期法官怎样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从而保持先进性。吴院长指出,法官办案不能死扣法条、钻牛角尖,要从法学基础理论方面看待问题;法律的适用要符合法制价值,符合一般的情理;法律的适用要有一定的技巧和技术。为说明这些问题,吴院长从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选取了“福利化工厂案”、“加油站案”、“彩礼案”、“亲父杀子案”等典型案例,从个案入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怎样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吴院长最后指出,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司法领域就是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只有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才真正体现了先进性,才真正解决了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先进性教育学习阶段,吴院长结合当前司法实践和基层法官的特点所作的这次报告,受到了广大法官的一致好评,大家都说,像这样高质量的讲座开阔了眼界,不仅对当前开展好先进性教育,而且对法官今后审理好每一起案件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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