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0多岁的人了,再也折腾不起了!郑州中院法官慧眼如炬,使我冤案昭雪,挽救了我全家,感谢法院,感谢当代包公······”日前,郑州市管城区退休工人吴宗顺恭恭敬敬地将感谢帖送到河南省郑州中级法院办公楼的大厅里······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郑州中院把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尺放在对群众的感情上,放在增强司法能力上,把功夫下在着眼于增强党性、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把教育活动的落脚点放在重质量、求实效上。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多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教育活动在郑州中院亮点纷呈。
打牢思想基础
郑州中院党组下设20个党支部,1个党总支,共有470名党员,党员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88%。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牢牢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集中精力读书,联系实际思考。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读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保证了每个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在学习中,该院围绕如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转化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中心,使法官切实打牢思想理论基础。通过学习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补课制度等举措深入学习培训,使法官认识到衡量党的先进性的根本标准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了对党的理想信念的模糊之处,困惑之处,使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上更加成熟,行动上更加自觉,对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有了深刻的理解。
领导率先垂范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郑州中院党组以表率作用推动全院活动的深入开展。院党组坚持做到四个“双重”。双重责任:把教育活动领导好,把分管工作抓好;双重学习:参加班子中心组学习,参加所在支部学习;双重生活: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双重成果:使教育活动取得好成果,使分管工作取得好成果。
在学习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从我做起。从春节后第二天即2月17日就开始集中学习,到3月1日共集中学习了10次,学习时间超过40学时,基本做到了学习不缺勤、辅导不缺课、参观不缺位、心得不缺记、交流不缺席,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了广大党员参加学习。
为增强学习的科学性,党组每周都制作《党组本周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表》,详细列出每一天的学习内容,活动安排,让大家对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对每一次的学习,大家都能做到准时参加,轮流讲课,积极讨论,认真记录,并在课后积极写出心得体会;因其他工作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组成员,则严格按照院活动领导小组专门下发的补课通知的要求,利用休息时间,认真补课,事后主动上缴学习笔记接受检查。党组成员还经常深入支部,讲党课,督促学习,促进了学习教育的顺利开展。
做到五个结合
活动一开始,郑州中院就提出了努力使教育活动走在全省法院和全市各部门前列的要求。确立了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整体进步的学习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在学习教育中,郑州中院坚持“五个结合”:
注重规定教材与自选内容结合。一方面郑州中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给全体党员发放指定理论书籍,深入组织学习指定内容,并集体收看《时代先锋》及《党的好干部牛玉儒》等电教资料。另一方面,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特点和法院党员队伍实际,确定《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手册》和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副院长曹建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材料,列为必学内容。同时,还印发和组织学习了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半月谈》刊发的法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从而将学习教育内容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使法院党员更深刻地理解和认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这一根本问题,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
整体部署与支部创新相结合。为保证学习有的放矢,增强学习的实效性,郑州中院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方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安排意见》,并推出了活动安排表,列出每周的具体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对每天学什么,怎么学,学习的具体要求都进行了明确,使大家学有内容,学有目标,学有引导,保证了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对每一项学习内容,还明确需要掌握的要点,根据学习方案和计划列出了9个专题,组织党员讨论,并写出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促进和保障了学习教育的效果。
围绕市委与院先进性教育整体部署,全院各支部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纷纷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学习教育不断推向深入。有的支部编发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园地》专刊,为党员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有的支部开展了“党员岗位责任区竞赛”活动,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划分责任区,使每一个党员都明确自己的责任,确保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少业务部门的支部开展既学习政治理论有法律业务的“双学”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还有的组织开展了“叫响我是一名党员”活动和“争当幕后英雄”的活动,号召党员处处保持党员先进性,时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审判工作这个中心,搞好全方位服务等。
外出参观学习与身边典型教育相结合。为开阔党员的视野,深化学习培训的效果,郑州中院分三批组织党员,分赴兰考焦裕禄纪念馆、新乡刘庄村、小冀镇京华园和林州红旗渠等地参观学习,听取焦裕禄、史来贺、刘志华的先进事迹,学习“红旗渠”精神。一系列的参观学习,使同志们的思想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震动,进一步增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了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倡导求真务实的学风,不使参观学习流于形式,不把参观学习搞成变相旅游,该院一方面将参观学习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不占用学习和工作时间,另一方面,坚决要求做到参观学习中途不“拐弯”,其中参观焦裕禄纪念馆和新乡刘庄两地,他们作到了半天返回,不在外吃住,大部分同志为了赶时间,早上就没有吃饭,一直饿着肚子听报告。
为了使同志们学习先进人物能摸得着、看得见,使教育活动具体形象,生动感人,郑州中院十分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先后举行了院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和优秀女党员、女干警事迹报告会,10位同志以自己在工作中的实际行动和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给大家上了一堂教育课,集中反映了当代法官的主旋律,体现了新时期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风貌,为大家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制度督促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为保证学习教育效果,郑州中院制定并完善《考勤制度》,对参学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实行了检查和补课制度,对党员的笔记记录和心得体会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漏记和未写的,责成补记;对外出办案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由各支部严格统计并及时下发《补课通知》,补课的情况由支部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由办公室予以审查验收并保存。在第一阶段学习结束时,组织全院党员对学习的内容进行考试。还按照要求,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分别确定一至两个部门为基层联系点,深入联系点调研,检查督促联系点学习进度,促进了学习教育的扎实开展。
在此基础上,郑州中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吸收了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动员大会、集中学习、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外出参观等各个环节,及时听取群众意见,有效促进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深度和广度。
内部交流与对外宣传相结合。为督促各支部的学习,及时发现和总结各支部学习教育经验,进而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经常方法和长效机制,郑州中院创办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刊,对学习教育期间的重大事项、检查结果和优秀经验及时编发,共编发简报21期;开辟了郑州法院网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栏目,及时刊发院活动事项和优秀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及时报道院里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创办了学习教育展板,购置张贴百余幅宣传图片,广泛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人和事。同时,开展了对外宣传活动,主动邀请电视台、报社到现场采访,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网等新闻媒体先后在显著位置,大力宣传法院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从而营造了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各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
注重实际效果
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是看能否解决突出问题,能否开创工作新局面。郑州中院开展先进性教育近两个月来,“增强司法能力,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主题得以逐步显现。
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法官认识到,牢固的理想信念、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每个党员应有其中品质。在法院工作中,只有增强了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才能真正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才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必须从本身的职责和实际出发,真正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司法工作中实践党的奋斗目标,坚持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了党员意识,明确了先进性标准。通过先进性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特别是通过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大讨论活动,广大党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个人思考、支部讨论、专题研讨等形式,对法院党员的具体先进性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分别形成了党员和各支部的先进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地归纳和提炼,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即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刻苦学习,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坚持大局意识,坚持党的优良作风,严守党纪国法,坚持两个务必等九项内容,从而对全院党员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让每个党员都能对照标准找差距,根据差距定措施,从而有效地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大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了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
增强了群众观念,促进了司法为民。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加深了对“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认识,促进了司法为民要求的落实,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地转变。平宪章等十几位民工诉六冶第一工程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诉至该院后,该院民三庭在已经完成了审理阶段的任务,可以结案的情况下,合议庭同志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将裁判文书一送了之,而是为了让民工早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一道研究方案,连续多日,耐心细致地登门做被告思想工作,终于让返乡民工及早拿到了5万元的工钱。
提高了司法能力,推动了法院工作。通过学习教育,激发了广大党员主动求知、自觉学习热情,在全院形成了法官积极钻研业务、认识和把握司法规律、提高司法能力的氛围,从而有效推动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快速发展。倍受社会关注的中牟“10.28”系列案件到郑州中院后,负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7名党员,放弃春节休假,克服天气恶劣和交通不便等困难,从正月初五在院里集中,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为开庭做好全面准备。
支部是堡垒,党员是旗帜。2005年的春天,对郑州中院来说让人倍感振奋。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启动以来,河南省委、郑州市委先进性教育督导组先后到郑州中院检查指导工作,对该院深入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近日,郑州市委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转段工作会议,郑州中院将代表全市40个部门在会上介绍经验。
一个触及灵魂的教育,一场深刻的反思,一次思想的飞跃,必将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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