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开展了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
各党支部根据党章、中发[2004]20号文件、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有关讲话要求,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联系党员的岗位特点,通过个人思考、支部讨论、专题研讨和归纳整理等形式对党员的先进性具体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分别形成了党员个人和支部的具体标准。
研究室党支部经过充分讨论,提出保持党员先进性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和信念,有宗旨和大局意识,有良好的作风,有严格的纪律观念,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等具体要求。刑一庭支部的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为: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超期羁押;善于做化解诉讼矛盾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致力于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研究工作;具有刻苦学习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增强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等。刑二庭提出要做到忠于法律,忠于真理,忠于正义,心胸坦荡;政治部提出要坚持公道正派,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纪检组提出要敢于同一切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是非分明,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地查处每一起案件;行政处提出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法警队提出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其他支部也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的先进性要求。
在各支部讨论和研讨的基础上,郑州中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归纳和提炼,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包括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刻苦学习,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坚持大局意识,坚持党的优良作风,严守党纪国法,坚持两个务必等九项内容。这九条具体要求紧密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对全院党员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保障了中院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必将有力地推动全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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