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某家新闻媒体工作过的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油坊岗村无业人员王国强,以报社记者身份做幌子,领导亲戚身份做诱饵,多次以能为他人办来土地使用证为名,大肆诈骗他人钱财,2005年3月8日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
现年31岁的被告人王国强,别名王子楠、王小辉,系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油坊岗村人。几年前,王国强从某大学毕业后在郑州市打工,后被郑州某家报社聘用为报社记者,开始了自己的“无冕之王”生活。在此期间,王国强处了一个女朋友,因女朋友有一亲戚是郑州所辖某县级市的政法委书记.随后,王国强就以报社记者身份做幌子,以领导亲戚身份做诱饵,四处对人吹嘘自己神通如何广大。正为自己办不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而发愁的新郑市观音寺镇大董村农民董玉岭、董文献得知此消息后,心中大喜,就托人找到王国强帮忙,王国强满口答应,对二人吹嘘说,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好办,但需要花钱云云,并信誓旦旦地承诺,自己若给二人办不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就一头撞死等等.以此骗取了董玉岭、董文献二人的信任.200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王国强在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广安大厦其办公室内(某报社办公室内),以能帮助新郑市观音寺镇大董村农民董玉岭、董文献二人办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为名,先后五次从被害人董玉岭处骗取现金10500元,挥霍一空。2004年8月5日,被害人董玉岭、董文献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将被告人王国强扭送至公安机关。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国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产,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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