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9日,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在黄河饭店召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付为民、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春年、副院长江金贵、邢森林和市信访局副局长魏诗昌参加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全面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法院立案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的立案工作,讨论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的立案工作,中院与各基层法院还在会议现场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刘春年院长在会上首先肯定了我市法院立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司法为民的高度,从人民法院改革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立案工作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通过立案和信访工作紧密联系群众,以此传播司法文明,弘扬法制精神,维护社会正义。刘院长还强调指出,当前要着力解决好涉法案件的越级上访,特别是赴京上访问题,同时还要集中精力做好重复上访的专项治理工作。刘院长最后指出,立案工作要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积极完善审判工作流程管理,结合正在进行的司法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大力加强立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廉政监督制度,保证立案执法的廉洁性。
会议明确了立案工作在整个审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立案工作的三项基本职能:一是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一、二审案件的审查受理和立案;二是负责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与立案,组织协调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和参与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同时,会议要求各基层法院进一步规范立案职能,严把案件立案审查关,要将适格的纠纷纳入司法解决的范围,对法无明文规定的纠纷一般不要受理;对上级法院政策、形势等原因要求暂不受理的,不得受理;对新类型案件、敏感案件以及把握不准的案件,建立逐级请示汇报制度,不准擅自受理。
会议上各基层法院主管立案的副院长、立案庭长、中院各业务庭、处、室主要负责人还就立案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交流。大家学习了林州、叶县、二七、管城、巩义、新郑、登封等法院的先进经验材料,比照先进,查摆不足,交流做法,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