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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强化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05-01-25 16:47:07


    1月24日下午,中牟法院召开中层领导会,院长丁国栋要求全院法官强化十九种意识,处理好十六种关系,禁止做十七种行为。

    强化十九种意识,即:强化队伍建设意识,确保思想稳定;强化审判中心意识,确保服务全县人民;强化司法公正意识,确保社会稳定;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意识,确保综合素质提高;强化内部人员管理意识,确保树立法院形象;强化综合部门服务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保障有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家庭幸福;强化服从和配合意识,确保工作效率;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确保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变;强化纪律意识,确保爱岗敬业;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确保职责和责任到位;强化制度建设意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团队意识,确保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增强;强化案件的程序、实体并重意识,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公正与高效;强化车辆管理意识,确保安全无事故;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确保发挥工作的极积性;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意识,确保工作及时正确处理;强化领导干部表率意识,确保出色完成任务;强化打击邪气意识,确保树立正气。

    要正确处理好16个方面关系,即:部门领导与主管领导的关系;部门领导与部门干警的关系;部门领导与部门领导之间的关系;正职与副职的关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原告与被告的关系;领导批转的案件与朋友说情的关系;人大、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监督与树立法院形象的关系;正常工作与临时交办工作的关系;司法部门与县直机关乡镇的关系;正常职务变动与良好心态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严与松的关系;得与失的关系;工作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

    要严格禁止19种行为的发生,即:禁止犯自由主义、影响部门与部门,领导与领导、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关系;禁止以权谋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报;禁止对当事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影响法院形象;禁止领导交办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禁止对工作不负责,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禁止将交通工具交给他人使用或酒后驾车;禁止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有问题不请示不汇报;禁止上班不遵守纪律、迟到、早退,打牌、玩游戏、乱串办公室;禁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司法不公;禁止赌博和违法违纪;禁止对领导和同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禁止不参加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禁止不能积极按时完成自己的目标任务;禁止说有损法院形象的话,做有损法院形象的事;禁止不讲卫生、乱吐乱扔、损坏公物;禁止对待当事人不文明、不热情、不耐心;禁止乱收费、乱开支、私设小金库、私分钱物。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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