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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电话主板不翼而飞 窃贼落网获重刑

  发布时间:2005-01-21 11:46:16


    近年来,随着通信事业的发展,街头越来越多的IC卡电话、IP电话给市民们带来了便利。不过,一直困扰着通信公司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电话因其技术含量和不菲的价格,吸引了许多不法之徒的注意。频频发生的电话被盗被毁案件,给通信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成为城市街头一个个难看的"伤疤"。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IP电话机主板的案件,被告人李帅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30岁的被告人李帅杰曾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某营业部大客户主办,2004年6月,因其严重违反联通公司售后服务流程及有关业务规程,被联通公司除名。被除名后,李帅杰心中始终忿忿不平。2004年10月7日晚上11点左右,李帅杰带着以前在联通公司上班时私自留下的IP电话钥匙、一把钳子、一把螺丝刀、一个白色编织袋,骑上电动车沿陇海路、城东路、凤凰路、东明路、黄河路、南阳路、铭功路,中原路、桐柏路,一路上发现有IP电话就用IP电话钥匙打开,然后用钳子剪断线路取出主板放进袋子里。后来,当其在中原路和桐柏路南50米正在拆一个电话主板时,被巡逻民警发现。经清点袋子里共有30块主板。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估价,30块主板共计价值57005元(现赃物已于2004年10月8日发还被盗单位)。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帅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7005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李帅杰的盗窃数额已经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在相应的幅度内量刑处罚。被告人李帅杰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法院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李帅杰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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