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被判处死刑的前鞋城“黑老大”王郑光等人涉“黑”一案宣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12项罪判处王郑光死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6项罪判处沈建中、李金华死刑;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丰新宝有期徒刑3年。
据审判长吴丽娜介绍,签收判决书时,王郑光服判不上诉,沈建中和李金华则要求上诉。至此,与宋留根团伙存在交叉作案的鞋城“涉黑”案暂告一段落。
“死刑犯”被宋留根团伙咬出
王郑光,绰号“瘦子”。1993年左右,宋留根、王郑光等人混迹于友爱路批发市场,欺行霸市,渐成气候。宋氏团伙中,除马献洲、郝洪山之外,“瘦子”也算是高层人物,曾与宋一起打砸中州“脸谱”,一起在温州柯桥镇拼杀过。
3年后,王郑光和王新春(已死亡)、沈建中、李金华结伙垄断京广路鞋城,开设“荣兴托运部”。王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20多人疯狂参与下,王郑光等胁迫商户,抢占地盘,称霸一方,民愤极大。后该团伙被打掉。
2002年12月26日,王郑光一审被判处死刑,但并无命案。次年9月左右,宋留根专案组抓获了沈建中、李金华,两人供出王郑光5条命案在身。2003年11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次年9月,检察机关重新起诉,指控王涉罪12项。
杀人越货,沉尸南湖
2004年10月21日,王郑光又被押至郑州中院,与他一起受审的还有其手下沈建中、李金华和丰新宝。
对公诉人指控的12项罪名,除个别事件在细节上的出入外,王郑光基本上无异议,并大包大揽,替小弟开脱罪责。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王郑光5人窜至广东某镇,尾随一辆发往北京的满载布匹货车。3月18日晚,杀害车上4人后,5人连夜将4具尸体沉在湖南南湖和湖北荆泉河内。5人共获赃款80余万元。
“黑吃黑”干掉同伙
由于王郑光、王新春怕赵志强泄露结伙杀人一事,就商量干掉赵。1997年7月11日,二王驾车找到沈建中,用枪顶住沈,狠狠说“你把赵志强叫出来,不然干掉你!”沈打电话将赵约至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让赵上车,当车沿金水路行至大石桥立交桥上时,王郑光用猎枪朝赵头胸连开两枪,赵当场死亡。然后,3人开车接上李金华,抛尸黄河大堤。
除此之外,王郑光团伙还犯下票据诈骗、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威胁商户、无端绑架他人等累累恶行。
涉罪12项,死罪难逃
吴丽娜法官向4人宣读了判决书,被告人王郑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票据诈骗罪等判处死刑,罚金1万,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沈建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放火罪等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金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丰新宝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对于本案18名附带民事原告人索赔的162万余元经济损失,法院判令王郑光、沈建中、李金华三人分别赔付10万元。
宋案将近期宣判
据了解,震惊全国的宋留根团伙“涉黑”案也将于近期宣判。吴丽娜介绍说,本案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到宋案,虽然王郑光与宋留根等人存在交叉作案,但大都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轻罪,故两案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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