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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荣获“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4-12-29 17:14:10


    12月29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会上,我院受到了隆重表彰,在欢快的乐曲声中,副院长赵仁义走上会议主席台,从省院领导手中接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匾牌。在全省法院系统我院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金水区法院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不断拓展行政审判领域,较好发挥了行政审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作用。十五年来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798件,在所有已经判决结案的案件中,被告败诉率61.3%,被告胜诉率的38.6%,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占到31.4%,2000年以来,该院连续五年被评为省、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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