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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多项举措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04-12-23 11:04:06


    为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新郑法院以便民、利民为中心,推出了多项举措。

    一是案件“三优”制度,对司法救助案件各庭专门登记,优先分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以最快的速度审结案件,以保护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是案件督办制度,该院规定司法救助案件必须向分管副院长报告情况,由分管副院长和庭长定期督办案件,及时解决审理中遇到的难题,保证办案质量。

    三是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审结后,业务庭及时将案情书面转监察室,安排定期回访,了解办案的社会效果,尽最大可能解决群众的困难。这三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该院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

    今年7月,农民赵老汉因两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生活无着,起诉到法院。该院了解情况后,按规定免收了诉讼费,还提供钱物帮助他解决了生活困难,并在一个月内审结了案件。由于两名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先后十余次做工作都无结果,最后采取强制措施执结了该案。在该案强制执行过程中,新郑法院邀请4名人大代表旁观了执行,人大代表们对该院排民忧、解民难,扎实有效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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