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去商场购买物时不慎被摔伤,为讨说法,12月21日,年近六旬的郑州市民郭女士将河南生态园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依法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600元,误工费2400元,护理费2400元,共计54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据郭女士诉称:2004年10月19日中午11点20分左右,郭女士前去生态园设立在丰产路的分店处购买东西,由于该店店内过道狭窄,且过道旁边存放了一些物品,郭女士在经过过道时,不慎被拌倒在地,而且摔伤了。但是生态园在郭女士摔伤后,只是支付了部分的医疗费后,就对她再也不管不问。在郭女士多次找生态园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女士遂将生态园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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