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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来手机狂通话 岂料被判几年徒刑

  发布时间:2003-09-05 15:55:45


    用抢来的手机与女友狂通电话,岂料为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留下破案线索,最终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被告人梁严增抓获。而被告人梁严增在抢夺他人钱财时,又因多说一句“快松手,不然弄死你”,使一起普普通通的抢夺案件转化为抢劫案件,最终被法院多判几年有期徒刑。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梁严增被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25岁的被告人梁严增系河南省荥阳市农民。不久前,他来到郑州打工。2003年4月25日晚9时许,被告人梁严增骑自行车经过郑州市中原路和西环路交叉口处,看见女青年冯某骑的自行车前篓内放一提包,手头拮据的梁严增顿生歹念,于是,被告人梁严增一直尾随在冯某后面,伺机抢夺作案。当冯某行至大岗刘乡冯湾村北口附近时,梁严增骑车快速超过冯某,把自己的自行车停在路边等候,等冯某骑车经过其身边时,梁严增从后面上前一把将冯某从自行车上拉倒在地,然后动手抢夺冯某放在自行车前篓里的提包,冯某被摔倒后,虽然左腓骨被摔骨折,但仍紧紧拽住提包不放,梁严增夺了几次没有得手,便恼羞成怒,威胁冯某说:“快松手,不然弄死你。”内心本已十分恐惧的冯某听到此话后,只得将手松开,梁严增抢过提包,骑车逃离现场。得手后的梁严增见提包内有500元现金、摩托罗拉手机一部(估价价值500元)、黑色钱包,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等物,遂得意忘形,用抢来的手机不停地与其女友郭某通话联系,殊不知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早已通过移动公司对梁某被抢的手机进行监控,发现梁严增又用抢来的手机与他人的通话后,遂顺藤摸瓜,于5月3日在其女友郭某宿舍门口将梁严增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严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梁严增在抢夺犯罪中,本可予以从轻处罚,但其为达目的,穷凶极恶,竟然威胁被害人,为自己多换来几年刑期。等待他的将是三年半的牢狱生涯。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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