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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研讨会在荥阳召开

  发布时间:2004-12-20 10:33:45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 李中和


郑州中院院长 贾记鑫


郑州中院副院长 李文卿


郑州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文科

    12月17日上午,郑州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研讨会在荥阳召开,河南省高院副院副院长李中和、立案庭庭长耿晓东、河南省法学会会长张士勇、河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罗新建、郑州中院院长贾记鑫、副院长李文卿、郑州市信访局副局长张文科、各基层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及荥阳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郑州中院副院长李文卿主持。

    研讨会上,荥阳、二七、管城、新郑、中原、新密、巩义等七个基层法院领导对涉诉信访工作做了经验性发言,张士勇会长、罗新建秘书长做了理论性的探讨,大家认真分析了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因,采取的措施,总结了工作的经验。大家一致认为,信访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人员素质,通过提高审判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增强审判机关公信力,减少涉诉信访案件;要增强人文关怀理念和民本意识,耐心热情地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化解各种矛盾;要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长效工作机制和预防机制;实行由法院负责诉讼、政府负责稳控的稳控和诉讼相分离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

    省法院副院长李中和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增强“一个观念”,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增强“一个观念”,即要增强“定纷止争”的观念,法院各项审判工作要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防止解决一个矛盾,引发新的矛盾。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把好案件受理关,既要依法保护公民的诉权,又要严把立案关,不该立的案不受理。在审理和执行环节,要认定事实清楚,辩法析理,增强说理性,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二是抓好诉讼调解工作,以调解结案,可以有效地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减少诉讼的对抗,缓和矛盾。三是加快促信促仿工作,防止重信重访。四是要严格考核,责任到人。要把信访责任与案件责任相挂钩,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狠抓案件质量。五是建立信访案件预防机制。加强对案件的排查,对矛盾大、情绪激烈,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提前介入,提前预防,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在讲话中对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涉诉信访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党的执行能力的高度,从“稳定大局”的高度和“司法为民的”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全过程。第二是要加强法院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做好涉诉信访预防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评估、评查体系,加强审判纪律与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障审判质量。第三是要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诉讼调解的重要意义,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力争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为减少信访创造条件。第四是要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在具体的审判活动中,既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追求、尊崇法律效果,又要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政策水平,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立足于长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终标准,多做沟通、协调工作,力求彻底、有效地解决纠纷。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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