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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火眼金睛” “串供”法律不容

  发布时间:2004-12-16 15:52:35


    2004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被告人家属企图向被告人串供,被值庭法警逮个正着。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因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且8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突然集体翻供等情况,预计2天的庭审日程已进入到了第5天还没有结束,中原区法院值庭法警们已经筋疲力尽,但为了防止在庭审过程中出现问题,法警们仍然保持高度警惕,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不放过。上午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被告人在带离审判庭的过程中,经过旁听席时,有一名旁听女子的手与第四被告人的手不经意的碰了一下,但就这一细微的动作,却被当庭法警一眼识破,并从被告人手中搜出一张卷在一起的纸条,上写:“我们和律师都在跑你的事。切记!任何时候你都说你没打人,不知道此事……”。

    事态严重,法警迅速将该女子控制,经过对该女子的讯问得知,纸条是她嫂子也就是第四被告人的妻子所写,由她悄悄递给被告人的,本来以为可以做的天衣无缝,但结果还是被发现了。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遂对这两名女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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