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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灵活查封被执行人财产最大限度升值

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04-12-15 10:48:16


    河南省新郑法院不断地加大司法为民的服务力度,在执行过程中大力采取灵活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使一批案件得以顺利地执结,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使被执行人的被动局面有了新的转变。

    新郑某医药公司由于受市场的制约,从2000年处于濒临破产的边缘,亏损严重。新郑某银行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公司却无力履行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银行申请法院执行该公司十几间门房和办公楼。新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该公司近几年生产出现了问题,主要是资金周转困难,这时把该公司的门面房和办公楼拍卖了,公司只有破产,而且该公司还有二百多名下岗工人,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由于该公司的门面房处于黄金地段,如果把门面房作为股权让公司员工购买,既可以为企业筹集启动资金,又可以偿还银行部分贷款。因此,该院经过调研,灵活地执行了该公司的财产,同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以求得理解和支持。目前,该公司已通过变卖门面房所得的股金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二百多名职工全部上岗,企业已出现了扭亏增赢的局面。

    新郑法院还对不易储存、变质、腐烂的物质,查封后不易变现的物质,只要被执行人提出要求,并且没有隐藏、转移、毁损可能的,一律实行灵活查封,促使被执行人财产最大限度地升值。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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