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辆由普通依维柯客车耗资近40万元改制而成的注射死刑执行车。车上有一张执行床。
昨日上午10时35分,在新密市某刑场,24岁的故意杀人、抢劫犯李伟旗被郑州市中级法院法警取下手铐,就固定在这张执行床上。
在面临死亡的一刹那,死刑犯李伟旗只是睁眼看了一下车外的天空,面无任何表情。
1997年9月26日,江苏省丰县农民李伟旗伙同他人预谋以租车为名实施抢劫,并购置作案工具。当晚8时40分许,李伟旗伙同他人租乘苏某的面包车,途中苏接其外甥韩某跟车同行。行至新密市曲梁乡时,李伟旗等人下车,并拒付车费。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厮打,李伟旗便持刀向韩连捅9刀,致韩死亡。归案后,李伟旗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日,遵照执行死刑命令,执行法警将死刑犯李伟旗的左胳膊袖子捋了起来,接着用胶管捆扎其左胳膊后,又迅速在李的左胳膊上扎针,将血管与注射泵连接到一起。10时40分,执行法警按动注射按钮,按规定的注射速度将全部药物注入死刑犯李伟旗的静脉内。
10时43分,注射完毕。
从一躺上执行床,死刑犯李伟旗即紧闭双眼。在注射全过程中,无任何痛苦表情,也无任何异常状况。
10时46分15秒,法医上前经过尸,确认李伟旗已经死亡。拍照后,李的尸体被迅速抬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进行了执行死刑监督。
在死刑执行现场,没有摄入心魄的枪声。一辆执行死刑车代替了空旷的郊外法场,短短11分钟便完成了注射行刑的准备、执行、确认“三部曲”。
郑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中强深有感触地说,从枪决执行死刑到注射执行死刑,代表了社会的又一个文明进程。由于注射执行死刑操作科学简便,执行文明卫生,无论对行刑者还是受刑者都大大减轻了心理压力,也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死者的肉体痛苦,今后将逐渐用这种方法执行死刑。
另据了解,为了此次注射执行死刑的顺利完成,郑州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专门派一名同志远赴哈尔滨学习执行车的操作规程,另有4名法警接受了医院的专业扎针训练。
来源:河南法制报(2003年8月27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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