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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求婚不成杀情人 弟弟大义灭亲挽救哥

  发布时间:2004-11-18 16:18:45


    近日,因向有夫之妇求婚不成而将该女杀害,在潜逃中由于家属大义灭亲报告公安机关而被抓获的被告人张德军,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2万元。

    被告人张德军离婚后在新密市某煤矿务工期间,与该矿绞车房女工郑某某有暧昧关系,二人曾商量郑与其丈夫离婚,二人一起生活。2004年6月21日二人外出游玩期间,郑表示不愿离婚,但是愿意和张德军保持关系。张德军认为郑玩弄其感情,欺骗自己,遂产生将郑杀死以泄愤的念头。2004年6月23日17时许,被告人张德军将郑某某约到一废弃窑洞内,再次提出二人一起生活,遭郑拒绝后,张德军恼羞成怒,上前掐住郑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又拾起地上的砖头向郑头部猛击数下,将郑当场杀死后逃离现场。同年7月5日凌晨,被告人张德军在外躲藏十余天后,因过度困乏窜至新郑市辛店镇其弟张某某家休息,张某某将其反锁在屋内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张德军遂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德军因感情问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但被告人张德军的亲属将其反锁在屋内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系大义灭亲,并且张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根据被告人张德军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归案后的表现,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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