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 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在金水区法院多功能审判大庭,为薛冰、王平两位法官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举行了隆重的授奖仪式。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灿森主持。区委书记路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翟遂成、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中强、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弓章宝、连三才、贾刚、金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孙郑生,区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或负责人大工作的领导,区法院全体干警, 金水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技术监督局、区检察院、区行政执法局、区市政局、农经委、教文体局、物价局、交通局、卫生局、土地局、城建局、人事局,近300人参加参加了授奖仪式。
上午9时,授奖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肩披授带、胸别红花的柳林法庭庭长薛冰、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王平在热烈的掌声中,从金水区委书记路宏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灿森手中接过荣誉证书和奖牌。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王平、审判员王松鹤分别代表授奖人员和全院干警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区委书记路宏建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在新形势下依法强化自身监督职能,有效行使职权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区委的意图,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他对薛冰、王平的不凡业绩充分肯定并给予高度评价,号召全区干部向他们学习,并对人大常委会以及“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典型效应,迅速掀起向先进人物学习的高潮。二是进一步深化人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三是适应时代要求,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最后,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灿森作了总结发言,表示会后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总结经验,制定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荣誉称号的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使此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也希望“一府两院”和辖区各有关单位能够努力发现、积极培养自己的先进典型,向人大常委会推荐一批工作业绩突出、人民群众信赖、单位同志公认的先进人物,使他们成为全区人民学习的榜样,以此提高“一府两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激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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