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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建立涉法上访长效机制

排查出涉法上访案件58起,执结案达100%

  发布时间:2004-11-15 10:22:41


    涉法上访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严重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形象,损害司法权威。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的大局出发,采用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的“四定”工作责任制,建立了治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该院排查出的58起涉法上访案件结案率为100%,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今年以来,巩义法院充分认识到开展涉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了以周建峡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统一协调力量,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工作日程;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和盲点,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人人身上有压力,上下互动有合力”的局面。为建立涉法上访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涉法上访,他们积极推行“阳光审判”、实现审判区和办公区分离,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限意识,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信访人员素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和预防因案件质量而引发新的上访。

    在此基础上,该院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出“四个一批”的新做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得到巩义市委的充分肯定,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四个一批”的作法即: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纠正一批处理不当案件;坚持作好思想工作,引导教育息诉一批上访案件;坚持采取积极措施,稳定控制一批上访案件;坚持公正高效执法,处理一批违法上访案件。

    巩义市芝田镇益家窝村民岳长友是本村的特困户,上有七旬老母,下有两个小孩,且其长年有病,全家人仅靠他临时打点小工生活。2003年7月,岳长友在给新欣学校粉刷外墙时,不幸腰中拦绳磨断从二楼掉下摔伤,经诊断为腰椎粉碎性骨折。这个意外事故对他们全家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在住院治疗期间,岳长友与雇主贺某达成劳务赔偿协议,由对方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15000元。出院后,岳长友以协议系乘人之危签定而反悔, 2003年11月向巩义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让被告巩义市新欣学校及工程承包人张某、贺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损失20万元。由于岳长友的伤情不符合伤残鉴定的条件,其申请被退回。为此,他的妻子到处找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情况。

    巩义法院党组非常重视,周建峡院长亲自调阅卷宗材料、询问案情进展。承办法官接到案卷后,从法律的角度仔细分析案情,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考虑,深入细致地反复对当事人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撤销原签订的劳务赔偿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岳长友经济损失56000元,并当庭履行10000元。国庆节前夕,当岳长友家人拿到剩余的30000元赔偿款后,使这一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全家人激动万分,给法院送来了“公正执法、司法为民 ”的锦旗和感谢信,以表示对法院的感谢之情。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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