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加大对现有未执行案件集中执行的力度,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展开集中执行,重点针对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9名被执行人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营造了执行声势。
2004年9月10日晚,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展开集中执行行动,重点针对有能力履行而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造出了执行声势。
为加大对现有未结执行案件集中执行的力度,用足法律手段,使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文书、暴力抗法和阻碍执行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二七区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后,决定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进行打击和严惩。通过摸底排查,确定了27起案件作为活动重点,该27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长期逃避履行义务的人员。统一行动前,执行局专门召集了全体执行干警及抽调法警参加的预备会,统一执行活动由主管院长信承平为总指挥,将全体干警分为三个执行行动小组,分别由执行局局长李学文、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庭长李志彦、陈杰民负责。会议对集中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并针对各案逐一分析研究,制定了具体抓捕方案。
此次活动于9月10日晚8时开始,历时9个小时于次日凌晨5时结束,共集中干警28名、动用警车7辆,对住所地分别在齐礼阎、候寨乡、马砦镇等地的27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展开了行动。由于活动安排周密,当晚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拘留9人,当场执结案件3件,对抗拒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有力震慑,极大地鼓舞了执行人员的士气使集中执行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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