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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同志到中原区法院督查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04-11-12 11:23:14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集中执行行动指挥部《关于对第二阶段集中执行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的要求。11月10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集中执行行动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王建平到中原区人民法院督查指导执行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清泉、市委政法委督查处副处长洪军、中原区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鲁玮玮参加了督查活动。

    首先,中原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广湖代表院党组汇报了该院执行工作的整体状况。随后,副院长田爱民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来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做了具体汇报。截止目前,该院2003年以前的案件已结665件,结案率为97%,2004年新收案件632件,结案率为90.2%,已圆满完成市集中执行指挥部预定的责任目标。

    杨清泉局长代表市法院对中原区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中原区法院只所以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是党组、一把手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执行人员高素质、组成合理(19个执行员中17个具有审判职称、2人为书记员)。关心执行干警,为全部执行人员办理了平安保险,在工作中使其解除后顾之忧。尤其是执行改革,如立案备案制度等走到了全市的前列。下一步应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防止积案反弹。

    王建平常务副书记对中原区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他在讲话中指出:姚待献书记多次指示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督导,注重总结经验。今天听了中原区法院的汇报,很高兴。中原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已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已超额完成了市里确定的70%和50%的目标。执行工作出现了良性循环,该院建立的长效机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对执行工作的重视,拨出专项编制,解决执行人员缺少问题。法院的三队一科建置,合理调配人员,调动了积极性;二是认识保障。中原区法院把执行工作提高到执政能力,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的高度来认识,认识决定了工作的动力、成效;三是物质保障。为执行局干警每人办理了人身平安保险,补助手机费,配备了7部工作用车,具备了执行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四是人员保障。把19名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执行工作,这在全市法院系统也是首屈一指的,高素质的人员决定了高效高质的工作。

    (二)健立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如《执行申请权备案和查证规则》、《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执行听证程序规则》、《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等,为搞好执行工作奠定了规范化的工作基础。

    (三)执行工作措施创新。如: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换员执行等,利用一切有效手段,调动一切有效因素促进执行工作。中原区法院无愧于全国模范法院。

针对下步工作,王书记要求一要不骄不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效;二要在长效机制上要注意总结,在全市要起到“领头羊”的作用,积级探索、创新,以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

    王书记最后要求:执行工作已进入攻艰阶段,11月20日左右在中原区法院要召开一次现场会,要把中原区和其他县(市)、区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进行再动员,促进全市执行工作完成既定目标。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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