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因超生已被征收罚款的巩义市康店镇张岭村村民张某怎么也没想到,上缴罚款后的十一年后,居然又收到了巩义市计生委下发的征收决定书,张某无奈之中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予以撤消,近日,此案已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受理。
张某夫妇在诉状中称,两人于1986年12月结婚,1990年生育第一个女儿,1993年生第二个女儿。因1993年以前有大量的计划外生育未解决户口,巩义市康店镇计生办与村委协,由村委会代镇计生办对计划外生育的孩子统一罚款,张岭村手200元罚款一次性解决。1993年5月原告交了200元罚款。2004年4月28日巩义市计生委给原告下发了郑州决定书,以无证生育二胎为由处罚原告16986元。原告认为该征收决定属重复处罚,要求依法予以撤消。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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