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之年原本应是在家安度晚年,承享子孙绕膝之欢,品位湖边垂钓之趣的年纪。而近日,一位61岁的老人却不愿欢度晚年,反而积极行窃。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了公诉。
2004年6月,被告人吴仁生利用其在某厂看大门的职务便利,用厂内的机动三轮车先后三次将该厂仓库中价值11990元的44袋聚丙烯原料拉出,随后竟以1750元的低价卖掉。利义熏心的他不久之后再次行窃,又偷出14袋聚丙烯原料,在销赃时被抓获。
要说这为吴老汉,历史也够复杂的了:1981年,他就因犯盗窃罪被郑州市郊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1995年,同样因犯盗窃罪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这次,他再次盗窃,看来前两次监牢之苦并没有让他吸取教训。目前,中原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不久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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