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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柳林法庭对农村干部进行法律培训

  发布时间:2004-11-01 16:24:38




    10月29日上午, 金水区法院柳林法庭庭长薛冰主动向柳林镇人民调解员暨农村干部作了一场生动的合同法专题讲座。 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人民调解员、农村干部等200余人参加了讲座。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郊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化的推进,各种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知识欠缺,造成了相当多的经济纠纷,不仅影响了合同当事人民事权利的顺利实现,阻碍辖区居民致富,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为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依法治村,紧密围绕农村建设的核心工作,依法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柳林法庭庭长薛冰同志在柳林镇人民调解员暨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班上就订立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的法律概念和订立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合同当事人的建议等四个方面作了两个小时的专题讲座。

    薛冰同志结合多年审判实践,组织了大量材料和案例,讲解内容深入浅出,活泼生动,受到了与会者的热烈欢迎。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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