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岁末,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8 岁儿童并勒索100万元赎金案,残忍的绑匪将人质撕票碎尸案。今日,这起备受关注的“12.30"”特大绑架碎尸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检察机关指控,46岁的王恒星曾是某银行的干部,2003年年初,他与30岁的张丽开始同居。由于缺钱,王恒星想到了架,于是张丽提供了一份几个有钱朋友的名单,王恒星选定了做建筑工程的胡女士。后以联系工程为名,王恒星与胡女士联系,并多次跟踪其到家,发现胡女士有一个8岁大的儿子每天独自上下学,决定以绑架其儿子勒索现金。随后,王恒星与张丽到沙口路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又购买了作案工具。2003年12月30日下午5时,胡女士的儿子放学回家,王恒星早开车在此等候,王突然下车捂着孩子的嘴将其抱进车内,然后绑架到租房处。大约晚上6时,王恒星给胡女士打电话,威胁24小时内必须准备100万元,否则儿子将被杀死。为怕罪行暴露,晚9时王恒星与张丽用尼龙绳将孩子勒死,并将尸体分成4大块装进塑料袋。随后,两人开着面包车来到张丽荥阳的老家,等到2004年1月2日家中无人时,王恒星为做到不留痕迹,再次拿出尸块,将肉从骨上剔开并碎成小块,将尸块沿回郑公路抛撒。1月13日,得到线索的警方在开元小区将两人抓获。
今日庭审现场,公诉人拿出了凶杀现场的图片,以及孩子部分尸骨照片,王恒星看了看说:“我没有参与过此案。”张丽也表示案发前一天自己去了西安,根本不在现场。对此,公诉人说:“两人在公安侦查阶段共有8份笔录,均承认绑架碎尸行为。”公诉人表示他们手中已经掌握足够的人证、物证,不怕他们翻供。最后,胡女士提出两名被告人应赔偿14万余元的请求。
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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