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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法院值班干警两小时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发布时间:2004-10-29 10:47:50


    2004年10月16日下午13时许,巩义市个体运输户张宝柱为上街北市场果品批发个体户陈金朝运输货物,当货物运至目的地时,货主陈金朝以自己与车主张宝柱之间有其他纠纷为由,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双方在争执的过程中,陈把张宝柱的货车私自扣押,车主张宝柱好话说了一大筐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他拨打了上街区公安局“110”,“110”巡警接到报案后,无论如何做工作,也没解决问题,陈既不给运输费,也不放车,“110”没办法,就把他们双方带到上街法院。

    此时,正值星期六没有上班,民一庭干警杨文学值班,他热情接待了当事人,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后。他想,如果拖到星期一立案,还需两天,车扣在这损失会更大,天下着雨,当事人吃住不方便,看着张宝柱盼望快点解决问题的急切心情,他出于对当事人负责,及时化解矛盾的考虑,决定立即对他们纠纷进行调解,他对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告诉陈金朝,如果有其他纠纷可向法院起诉,但不能私自扣车,私自扣车是违法的,会把有理的事变成无理的事,不仅要吃官司,还要赔偿扣车造成的损失。

    经过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使货主认识到自己私自扣车的违法性及严重性,不仅当即支付了车主的运输费用,还放了车,一场纠纷得以及时平息,为了使问题得以彻底解决,杨文学还冒雨到北市场看着张宝柱把被扣的车开走才回了法院。

    张宝柱感激不尽地说:“多亏你们法院双休日还值班帮助我想办法,解决了问题,要不然,今天的事麻烦就大了,不但车开不走,影响运输生意,而且也要不回运输费,如果拖到周一上班解决,我还得在这里呆上两天,天又下着雨,吃住都是问题,太谢谢您了,太谢谢你们法院了。”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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