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
作者:登封法院 刘建宇 发布时间:2004-10-29 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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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朋友李某向我借了1000元钱一直未还。因当时没有写欠条,我想起诉他,但又没有证据。前天,他给我发了一个电子邮件,表示近期经济困难,迟些时间把钱还我。请问,我能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起诉朋友李某吗?
登封:闫先生
闫先生:
你可以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起诉李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因此,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是有法律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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