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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法院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发布时间:2004-10-29 08:58:42


    10月25日,惠济区法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和保障,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强调了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条例》精神,我院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对《条例》内容逐条进行了细致学习,并并要求各支部在学习后组织党员进一步系统学习,真正贯彻《条例》精神。

    在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如何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等方面开展广泛认真的讨论。通过学习,全体法官在思想上、认识上均有了较大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党员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法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新局面。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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