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李小斌由于抵挡不住他人皮包的诱惑,竟心起邪念,想顺手牵羊,拿走他人的皮包。结果他刚一伸手即被抓获,既没如愿得到钱财,又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还被判处刑罚,“偷鸡不成蚀把米”。
今年7月24日中午,郑州市民李小斌与几个朋友来到位于郑州市中原区百花里某酒店吃饭。下午1时左右,吃罢饭几个人一起从酒店出来时,走在后面的李小斌忽然发现自己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放有一个皮包。他见皮包的主人扶某正在津津有味地忙于就餐,就趁其不备,将此包掂走。谁知扶某反映十分敏捷,李小斌刚拿过皮包正准备转向转身往外走时,扶某大喝一声:“把包放下!”李小斌只好把包放下,同时李小斌也被众人当场抓获。经当面清点,皮包内有价值1169元的波导G118手机一部、现金203。5元以及其他一些物品。
2004年10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小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最后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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