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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杀害同校老师 25岁教师在郑伏法

  发布时间:2004-10-25 10:21:10


    只因一句小玩笑便残杀同校老师的谢松林,9月24日在郑州市被执行死刑。

    2002年10月,中牟二高举行学生演讲比赛,作为班主任兼历史老师的谢松林负责选择本班选手,而同校老师小琴(化名)作为评委,在交谈中小琴开玩笑说,谢松林太在乎名誉,要他贿赂自己拉选票。为此,双方发生口角,遂产生积怨。2003年12月2日夜,谢参加喜宴喝多酒后,回到学校与小琴相遇,因小琴向其吐口水,谢松林产生报复心理,并得知当晚其丈夫不在家。于是,12月3日凌晨1时,谢松林手持尖刀,戴上手套、鞋套,从小琴家的卫生间翻入室内,向闻讯起床小琴的右腿、胸部、腹部各刺一刀,致其死亡。随后,谢将小琴将故意翻乱,并偷走邻居的衣服和自行车,伪造盗窃杀人的现场。回家后,谢松林将杀人事实告诉母亲,母亲为掩护儿子,将谢身穿衣服及其他物品焚烧,后构成包庇罪。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松林因琐事持刀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谢松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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