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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法院涉农调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4-10-25 09:30:53


    新郑市法院针对农村工作实际,开展诉讼改革服务“三农”成效明显,今年元至九月份,全院案件较往年同期比上升6%。

    该院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以案说法,用鲜活的案例教育群众。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该院积极与司法局协调,协助辖区乡镇建立“村民组、村委会、乡镇政府”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由各中心法庭庭长兼任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制指导员,积极培训村民调解员,并定期到各行政村排查走访,为及时解决群众矛盾开辟了绿色通道。同时,该院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在各法庭推行了“一个月结案法”、口头立案、电话立案等方法,切实为当事人打官司提供了便利,案件调解率达60%。

    针对农民普遍有“厌讼”、“惧讼”,畏惧“对簿公堂”的传统心理,该院把立案窗口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大力改善环境,配齐电脑等便民设施,公开上墙收费标准等。该院对前来立案的涉“三农”案的当事人强化诉讼指导,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或《民商事案件诉讼风险告知书》,提示不按时出庭、不及时提供证据可能带来的多种诉讼风险。法庭在立案大厅显目位置上墙“诉讼提示”,设导诉台、便民箱,提供诉讼文书样本、导诉手册、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当事人举证须知”等诉讼指南材料,方便农民参与诉讼。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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