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几句闲话致折四肋骨 获刑十月又重罚万元

  发布时间:2004-10-13 08:59:41


    日前,因村民说其闲话,竟报复打断乡邻四根肋骨的被告人李毛周,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04年7月9日早上,被告人李毛周在巩义市鲁庄镇计生指导站附近的农田干活时,恰巧见到同村村民王占卿路过此地,因恼恨王占卿说自己的闲话,而上前用锄头将王占卿打伤。经鉴定,王占卿因外伤致胸右侧第7、8、9、10根肋骨骨折,其伤情已构成轻伤。被告人李毛周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王占卿经济损失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毛周为琐事而用锄头将人打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在被羁押期间配合看守所预防事故的发生,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