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原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遭到被执行人一方暴力对抗,执行干警被打伤,警车被损坏。现场群众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机关迅速出警,控制局势,并协助执行干警将涉案人员押解到法院。该院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使这起暴力抗法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原告姜进良与被告杨松臣、郭书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姜进良向中原区法院申请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二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间内依然未履行判决义务。9月6日,姜进良发现线索,及时通报中原区法院执行员。该院执行局干警于下午六点赶到杨松臣租住处。在申请人的指认下,执行人员向杨松臣出示了工作证及执行公务证,讲明来意,并让其到法院作询问笔录。其妻高新红为让杨松臣逃避执行,多次撕扯执行人员的衣服,执行人员三次警告高新红,讲明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属违法行为,而高新红不但无丝毫收敛,反趁执行人员宋江涛不备,将其大姆指咬成轻微伤,流血不止。与此同时杨松臣所雇四个民工,及其所租房的房东刘好妞不由分说,对执行人员进行拉扯,阻止警用车辆前行,并将警车砸坏,执行员刘红军、梁玉泉多处受伤,致使杨松臣趁着夜色从玉米地逃跑。围观群众见此情景义愤填膺,及时拨打110。郑上路派出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执行现场,并控制住现场事态,协助法院将在场涉案人员带离现场,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愿到法院作证。
9月7日凌晨2点,在对涉案人员和在场证人的询问后,该院对其中的四名涉案人员以暴力阻碍法院工作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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