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以招工为名,竟然轻易诈骗钱财2万余元。9月30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发旺有期徒刑2年。
被告人刘发旺系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官道口乡农民。他平时依靠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行走四方,骗吃骗喝。虽然靠这样的方法能够维持生活,但日常经济花销却往往是入不敷出。于是,就决定挺而走险充分运用自己的“才能”,外出诈骗钱财,以达脱贫目的。2004年2月,刘发旺窜到登封市寻找骗财门路。当他听说该市有一些待业青年因找工作而苦于没有门路时,眉头一邹,计上心来。随后,刘发旺便冒充某公司人事经理,以给登封市青年赵某、唐某安排工作为名,使用伪造的招工手续,先后多次骗取二人现金共计21000元。7月1日,得到赃款正准备外逃的刘发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发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发旺案发后能够主动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